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

用得上的

筆是用得上的,圍巾也是。送禮物的時候,總會希望東西是對方用得上的,可以時常使用的。我常常會想起送禮者的心意,感到暖暖的,所以也希望收下我禮物的人,能一邊使用,一邊感受我的心意。

但也有疼痛的時候,於是那條手帕現在躺在我的衣櫃深處,我想暫時是沒辦法再用了,它可能比較適合貢起來,收進人生紀念盒裡。所以當你用著我送的東西出現在眼前時,我感到有點矛盾。一面覺得派得上用場真是太好了,一面感到刺痛,不知道你是用什麼心情在使用它呢?我被定義為過去的朋友嗎?或是,曾經重視的人?我不知道。反正不會得到答案,而且怎樣都已經不重要了。

物品跟人之間的關聯,並不那麼容易切割。但這只是我自己的情況,或許別人都可以切開來看吧。因為我這樣充其量也就是自我糾纏,如果不能放下,物品本身的功能不就浪費了嗎?送禮的心意不也浪費了嗎?收下、贈送,伴隨著失去、獲得,或許我應該用緬懷的方式,面對逝去的關係,以及在關係中留下至今的物品。那些代表著對方的東西,終究蘊含著當時的情意。如果這樣想著,感謝當時的相遇與所發生的一切,包含付出與獲得,或許就能將內心的糾結昇華吧。

2018年快要結束了,我始終感激上一個冬天的交會,能一起走一小段路,現在回想起來還是很值得開心,而且感到幸褔。這段路上的風景無論好壞,幫我把支撐自己的鷹架砍掉重建,對未來的我來說,應該都是更好的吧。增加人生經驗值,只要能往好的方向前進,那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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