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日 星期日

否定

零歲時的自己對自我沒有概念,我也沒有當時的記憶,只能從照片中看到傻愣愣的自己。

十歲的時候,國小四、五年級,很叛逆,頂嘴,食量變大,可以自己嗑掉一整個小披薩加大碗湯。開始長肉、長高,自我意識變得更強烈,我當時喜歡什麼東西呢?我忘記了,可是,我當時應該才正要開始看冒險小說,還沒辦法看太多字的書。兒童時代的我,是不是正做著不是自己興趣的事?讀書考試都很容易,可是彈琴拉琴不行。我很好勝,想要公平,想跟哥哥得到一樣的關注和賞識,但我們終究是不同的個體。

二十歲,大學二年級,我走了跟哥哥不同的路。談了幾次戀愛,離開了家,做一些我覺得有趣的事,以為自己已經想好未來的出路,但事實上那都只是想像。確認了自己的性向,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,拒絕喜歡我但我不喜歡的人。

三十歲,做著人生第三份工作。還是一樣喜歡不喜歡自己的人。好像正做著喜歡的工作,有挑戰的,有趣的,有價值的。我想以旁人眼光來看,除了我長得不美,也不是天生有錢,但或許過的算是個很不錯的人生吧。因為學生時代很會考試所以好學歷,好像也蠻社會化,有餘力關照旁人與社會,之類的。

但是啊,我覺得現在的我,對過去的我的描述和評價都有些負面。我想不起來過去有什麼值得驕傲的,成績嗎?作品嗎?雖然這些都是經過努力得來,但對我的人生到底有什麼幫助,我不知道。我知道我現在走在常軌邊緣,有的人是想走進常軌但走不進來,有的人是不知不覺走出去,我覺得自己就是走在邊界上,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走在裡面,總覺得我不屬於這裡,我感到非常壓抑,但又知道走在裡面比較安全,比較不會傷害自己和他人,可我覺得自己好像屬於外面,失控的,失序的,狂亂的,沒有固定形態的。過去那些乖巧的走在裡面的人生,看起來虛假而沒有意義,好像是為了滿足大人的要求,滿足受到社會影響所建構的自我期許。想讓自己穩定在社會求生,這真的是正確的嗎?為了生活和工作而努力,我能得到什麼呢?滿足了什麼?稍縱即逝的正能量,覺得自己正處在黑洞裡,我不知道自己怎麼到這裡的,但我也沒有覺得自己應該出去比較好。沒有為什麼,但我大概就是變成了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,不是變成了自己不喜歡的人,而是變成不喜歡自己。

這種自我厭惡是從哪裡來的,我不知道。自我否定,認為努力都是白費,做不好,我也知道身邊的人其實會給予我肯定,會讚許我,可是我沒辦法認可自己,我就是覺得自己沒做好,例如我就是識人不清,時間分配有問題,跟人溝通有時白目惹人生氣。自我價值感好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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